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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苏州大学校园网收费标准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12-21浏览次数:4351




苏州大学


苏大财〔201514


关于调整苏州大学校园网收费和数据

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


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络管理,合理使用网络资源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服务,结合我校实际,经学校研究决定,调整校园网收费和数据中心服务收费标准。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:

一、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

(一)网络使用费

校园网包括有线校园网和无线校园网(SUDA_WIFI),通过校园网访问校内资源不收费,访问校外资源收费。用户可以同时使用一个有线和一个无线终端设备上网。计费方式及计费标准如下:

1、学生用户(包括本科生、研究生、成教生、留学生)

采取按时计费和(或)包月的方式。

按时计费:0.2/小时;

包    月:包月(自然月)15元,不限时。

2、教职工用户

1)计费方式和标准

每个自然月提供有线校园网和无线校园网(SUDA_WIFI)累计前100小时的免费时间,超过时间,采取按时计费和(或)包月的方式。

按时计费:0.2/小时;

包    月 :包月(自然月)15元,不限时。

2)每年1月初给予在职高级职称人员、在职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150//年的上网补贴,两者不重复享受。补贴名单由人事处确定提供,以截止上年1231日的信息为准。

3)在职特聘教授、东吴学者,人事处提供证明后,免收网络使用费。

4)网络帐户余额只能作为网络使用费,退休3年后帐户余额清零。

3、普通用户

采取包月方式。

包月(自然月)15元,不限时。

(二)域名使用费

域名申请费100元,以后每年(自然年)收取域名使用费20元。二级单位网站域名不收费(参照学校公布的独立建制单位);各部门、直属单位业务系统的域名不收费。

(三)主机托管费

服务器托管收取管理费200/U/年(自然年)。

(四)IP地址使用费

申请校内静态IP地址收取使用费10//年(自然年)。

(五)虚拟机使用费

1、标准配置的虚拟机收取资源使用费200//年(自然年),虚拟机服务的标准配置为:1CPU1G内存,20G硬盘。二级单位网站使用标准配置的虚拟机不收费。

2、增加配置,每增加1CPU、或1G内存、或20G硬盘收取资源使用费100/年(自然年)。

二、认证计费方式选择

教职工用户和学生用户在登录网关时自主选择计费方式。网络认证计费系统默认按时计费。

用户使用校园网实行预付费,网络帐户余额不能低于零。

三、交费方式

1、网络使用费可以通过银行卡交费、校内转帐、网上自助交费、苏大通转帐四种方式交费。

2、其他资源使用费通过校内转帐结算。

四、本通知自201591日起施行。原《苏州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》(苏大财[2011]40号)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。

五、本通知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

苏州大学       

2015717日    



抄送:各党委、党工委,校党委各部门,工会、团委。

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       2015728日印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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